施工方式 | 刷涂,噴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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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釋比例 | - 高光清漆:1:0.5:0.3
- 高光白漆1:0.5: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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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成分 | 聚氨基甲酸酯樹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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涂布率 | 8~12m2/kg/遍(以干膜30um計)。板材、施工、工藝不同,涂裝涂布率差異明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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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措施 | - 棄置油漆廢物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。
- 意外泄露時,應用沙土等惰性材料吸收后,按環保規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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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器中的狀態 | 無硬塊,攪拌后呈均勻狀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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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面處理 | - 被涂表面要求干燥、清潔、木材含水率小于12%;
- 使用前應清除木器表面的灰塵、污垢、油脂和和松動物質,再打磨平整;
- 使用膩子的建議:最好薄批,切忌厚批。須徹底干燥,充分打磨,清潔后才能涂裝下一道漆,以保證漆與底材之間的層間附著力和防止局部透明度不好;
- 如果采用水磨,必須在水分徹底干燥后才能涂裝下一道漆,以防透明度不好和影響附著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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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養時間 | 涂裝完畢后至少保養7天(25℃70%濕度),低溫,高濕度環境適當延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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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注意事項 | - 使用前應充分攪拌均勻;
- 按要求配比攪拌均勻并靜置十分鐘后施工;
- 油漆配好后,應在4小時內(25℃。溫度升高,可使用時間相應縮短)使用完,未使用完的漆料不可倒回原包裝桶中;
- 開罐后未能一次使用完,須重新密封,并儲存于陰涼處;
- 請與相同系列產品配套使用,避免引起不良涂裝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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